从包拯家法说起

日期:2017.01.01 点击数:9

【类型】期刊

【题名】从包拯家法说起

【作者】 习翼

【关键词】 执法 放归 后代

【期刊名】家庭服务

【摘要】包拯,北宋庐州合肥人,官至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知开封府时,以清正廉洁著称,执法严峻,刚正不阿。被后世誉为“包青天”,成为秉公执法的化身。他为后代子孙制定了三十多个字的家法:“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这是一则训诫性的家法,言简意赅地告诫子孙:包家的后代,子子孙孙要牢记于心,如果有贪赃枉法的,开除

【年份】2017

【页码】64

【期号】第11期

【分类号】B823.1;|K244

【全文阅读】 获取全文

3 0
推荐内容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