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之物”之头顶上的安全

日期:2021.01.01 点击数:21

【类型】期刊

【题名】“天降之物”之头顶上的安全

【作者】 张颜

【关键词】 合肥市包河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高空抛物 冰块 刑法

【期刊名】江淮法治

【摘要】安徽省首例高空抛物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高空抛物罪列入刑法打击的犯罪活动之中。安徽省首例高空抛物罪案件发生在2020年9月8日,合肥市包河区一栋楼房的一家商铺门口。当时店员小张正在门外接待客户,突然"啪"的一声巨响在两人身旁爆出,大大小小的碎冰块在距离客户身旁30厘米的地方炸开。小张立刻意识到,有人在从楼上往下扔冰块,于是赶紧报警,并用手机朝楼上录制视频观察可能的作案人员。

【年份】2021

【ISSN】1673-3088

【页码】56-57

【期号】10

【分类号】D923;|D9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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