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型】学位论文
【题名】明清皖江流域乡村水旱灾害及应对研究
【作者】 王艳红
【关键词】 官府与地方应对 乡村 皖江流域 明清时期 水旱灾害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师范大学
【摘要】明清时期皖江流域是安徽境内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但该区域自然灾害也很严重。该区域自然灾害以水旱为主,以水灾为巨。明清皖江流域劳动人民为地区开发和江河治理,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特别是皖江流域的乡村人民从趋利避害到兴利除害,为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因此,研究明清皖江流域乡村水旱灾害与各阶层应对灾害的互动关系,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与现实价值。本文通过文献整理、数据分析等手段,对明清时期皖江流域各府(州)县的水旱灾害进行系统考察和分析,发现明清时期该流域水灾害总体概况是:一是水灾发生频次呈上升趋势,有五个水灾高峰期(万历天启年间、康雍乾年间、嘉道年间、同治年间、宣统年间);二是清代水灾发生远比明代频繁,灾发平均频次为明代两倍有余;三是安庆府、池州府、宁国府受水灾影响较大,而广德州则相对较小。旱灾的总体概况是:一是明清旱灾发生频次呈上升趋势,大致有四个高峰期(天顺-万历年间、天启-雍正年间、乾嘉年间、咸同年间);二是清代旱灾发生远比明代频繁,灾发平均频次是明代的近两倍;三是安庆府、庐州府皖江三地、池州府、滁州受旱灾影响较大,而广德州、太平府则相对较小。明清皖江流域乡村水旱灾害的成因有其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从自然因素来说,复杂的区域气候、独特的地理环境是皖江流域水旱灾害形成的客观因素;此外,长江中上游频繁的水灾也会对下游造成影响。从社会因素来说,人口快速增长及由此引发的过度开发,是造成明清皖江流域水旱灾害日趋频繁的重要原因;另外,地方官吏不作为和山林弛禁政策也加剧了灾害的频繁发生。从总体来看,明清皖江流域水旱灾害发生和演变是有规律可循的:一是水灾居多且呈频次不断上升的趋势,二是水旱灾害发生的交替性和长时段上的相对均衡性,三是无论水灾还是旱灾,均有明显的季节性和集中性。相比而言,明清皖江流域水旱灾害具有灾发频数高、持续时间长、破坏性大、伴生灾害多等特点。明清时期,自中央政府到地方官府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救灾体系,形成了报灾、受理、踏勘、决议、救灾、安抚等救灾程序,既有灾害前常规性的一般应对,也有灾害后针对性的紧急应对。同时,乡村基层组织也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灾害应对举措,构建了中央政府、地方官府、基层组织彼此呼应、相互补充的应对体系。明清时期皖江流域因水旱灾害而引发的乡村冲突主要有灾民之间的冲突、水事纠纷和灾民变乱等类型,但与其他地区相比,该流域的冲突现象尚不够严重。这与该区域的儒学道统的教化、政府的多维防控、地方精英势力的自我控制等构成的多维协同防控体系有密切关系。
【学位年度】2014
【学位名称】博士
【分类号】P426.616;|K248
【导师姓名】庄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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