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相关分组
按文献类别分组
学位论文(2)
按栏目分组
水利文化 (2)
按年份分组
2016(1)
2014(1)
按来源分组
安徽师范大学(1)
华东师范大学(1)
相关搜索词
明清时期皖江流域市镇发展及其层级概况研究(嘉靖—道光)
作者: 陈磊  来源:华东师范大学 年份:2016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皖江流域  明清时期  市镇  层级 
描述:明后期以降,沿江一线商贸繁盛,但皖江流域农耕社会环境并没有发生实质的变化:重农的社会风俗和以“稻”为主的经济结构,这也决定了其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作为安徽省最具活力的地区,本文所述市镇经济发展及其层级概况正是基于这一时代背景之下。从长时段的历史变迁来看,皖江流域市镇发展经历了唐宋以前的萌发,明后期的初步兴起,明清易代的战火破坏,清前期的恢复、快速增长及清中期的平稳增长等阶段,增长趋势十分明显。从空间上来看,皖江东部及沿江一线是市镇发展的集中地带,山地丘陵地区则相对较为稀疏。地理环境差异下的社会经济发展迥异是其中的重要原因。在具体的数量化分析中,可以推测:明后期皖江流域市镇发展尚较落后,至迟到清前期市镇发展水平已然达到同期全国平均水平;至清中叶甚至高于同期全国平均水平,属商品经济较为发达地区。以该地区基本经济活动——米粮贸易为主线进行考察,可以看出明显的市镇层级结构:农村集市—集散市镇—中心市镇。但较之完整的区域市场网络,皖江流域市镇体系却表现出“片区式”的分散性特征,大体由三个片区组合——皖西南(安庆府)、巢湖流域(庐州府、和州)、皖南(太平府、宁国府)。各片区之间经济联系十分稀疏,区域内市镇网络体系较为分散,这主要归结于处边缘地区的区位条件、内部经济结构的雷同单一及水系交通的分散等方面。
明清皖江流域乡村水旱灾害及应对研究
作者: 王艳红  来源:安徽师范大学 年份:2014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关键词: 官府与地方应对  乡村  皖江流域  明清时期  水旱灾害 
描述:明清时期皖江流域是安徽境内最具经济活力的地区,但该区域自然灾害也很严重。该区域自然灾害以水旱为主,以水灾为巨。明清皖江流域劳动人民为地区开发和江河治理,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特别是皖江流域的乡村人民从趋利避害到兴利除害,为区域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因此,研究明清皖江流域乡村水旱灾害与各阶层应对灾害的互动关系,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与现实价值。本文通过文献整理、数据分析等手段,对明清时期皖江流域各府(州)县的水旱灾害进行系统考察和分析,发现明清时期该流域水灾害总体概况是:一是水灾发生频次呈上升趋势,有五个水灾高峰期(万历天启年间、康雍乾年间、嘉道年间、同治年间、宣统年间);二是清代水灾发生远比明代频繁,灾发平均频次为明代两倍有余;三是安庆府、池州府、宁国府受水灾影响较大,而广德州则相对较小。旱灾的总体概况是:一是明清旱灾发生频次呈上升趋势,大致有四个高峰期(天顺-万历年间、天启-雍正年间、乾嘉年间、咸同年间);二是清代旱灾发生远比明代频繁,灾发平均频次是明代的近两倍;三是安庆府、庐州府皖江三地、池州府、滁州受旱灾影响较大,而广德州、太平府则相对较小。明清皖江流域乡村水旱灾害的成因有其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从自然因素来说,复杂的区域气候、独特的地理环境是皖江流域水旱灾害形成的客观因素;此外,长江中上游频繁的水灾也会对下游造成影响。从社会因素来说,人口快速增长及由此引发的过度开发,是造成明清皖江流域水旱灾害日趋频繁的重要原因;另外,地方官吏不作为和山林弛禁政策也加剧了灾害的频繁发生。从总体来看,明清皖江流域水旱灾害发生和演变是有规律可循的:一是水灾居多且呈频次不断上升的趋势,二是水旱灾害发生的交替性和长时段上的相对均衡性,三是无论水灾还是旱灾,均有明显的季节性和集中性。相比而言,明清皖江流域水旱灾害具有灾发频数高、持续时间长、破坏性大、伴生灾害多等特点。明清时期,自中央政府到地方官府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救灾体系,形成了报灾、受理、踏勘、决议、救灾、安抚等救灾程序,既有灾害前常规性的一般应对,也有灾害后针对性的紧急应对。同时,乡村基层组织也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灾害应对举措,构建了中央政府、地方官府、基层组织彼此呼应、相互补充的应对体系。明清时期皖江流域因水旱灾害而引发的乡村冲突主要有灾民之间的冲突、水事纠纷和灾民变乱等类型,但与其他地区相比,该流域的冲突现象尚不够严重。这与该区域的儒学道统的教化、政府的多维防控、地方精英势力的自我控制等构成的多维协同防控体系有密切关系。
Rss订阅